Oma姐2022年10月30日2 分鐘社宅房租變頭期款是好政見,但有個重要觀念別搞錯囉近期有位台北市長候選人提出蠻有趣的社會住宅政見:當民眾在社會住宅裡住滿20年,就有機會購買該社宅的地上權房產,而且前面十幾年的租金,還可以轉為購屋頭期款。若年老沒有收入時,可以將土地賣回給市政府,藉此又轉為承租,該筆收回的錢則能成為養老金。咦?哪裡怪怪的...